为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,探索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新模式,坚持政府救助、社会扶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的方针,醴陵市慈善会开辟了慈善医疗救助项目。
一、救助原则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为生活最困难、遭遇最不幸、社会最同情的群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。救助对象名单将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二、救助对象
本市患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或特困家庭患者,住院或门诊治疗费用扣除医保补偿、城乡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后,患者家庭自负部分仍然较重的,可以申请慈善医疗救助。
三、救助程序
1、符合救助条件人员,首先向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提出书面申请,并如实提供居民身份证、户口薄、低保证、病历诊断书、住院证明及合作医疗报销后自负部分的医药费凭证,填写《醴陵市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》。各乡镇(街道)民政办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上户核查,核实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患病情况等信息,并在《申请审批表》上签署审核意见后,上报醴陵市慈善会。
2、醴陵市慈善会对乡镇(街道)民政办呈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,并入户抽查,通过社会救助评议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核准其享受救助金额,醴陵市慈善会将救助款以转账或银行存折形式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。
(咨询电话:0731-2338866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