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,认真践行慈善扶老助残、救孤济困、助学助医、赈灾的根本宗旨,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,广募慈善款物,夯实救助基础,提高救助实效,根据《湖南省募捐条例》有关规定和《关于深入贯彻落实〈湖南省募捐条例〉的通知》(湘民发[2011]29号)文件精神,特制定醴陵市慈善会2012年募捐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构建和谐醴陵为目标,以“扶贫济困、乐善好施”为宗旨,以满足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,坚持政府支持推动、部门协调配合、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工作格局,确保慈善事业健康稳健发展。
二、募捐步骤
募捐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动员部署。5月份召开全市慈善工作会议,发动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募捐。通过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宣传阵地,制作慈善募捐专版、专栏、专题节目,广泛营造慈善氛围。
第二阶段:资金募集。时间自2012年6月1日——7月31日,按照依法组织、广泛发动、坚持自愿、鼓励奉献的原则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天天慈善一元捐”活动,即个人每天捐赠1元,一年捐赠365元;单位捐赠一日的办公经费或节约的某项开支;企业捐赠一日的利润。鼓励企业在广泛组织员工开展“天天慈善一元捐”活动的同时,与慈善会紧密合作,设立企业慈善冠名基金。所有捐款捐物可直接上交市慈善办公室(设市民政局六楼)或统一汇入醴陵市慈善会账户(账号:43001510162052500889,开户行:醴陵市建设银行中心街分理处。
第三阶段:总结公布。慈善募捐活动结束后,慈善会将做好募捐总结、统计工作,及时通过电视、报纸、慈善网站、民政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布募捐情况,提高慈善募捐透明度,增强慈善机构的社会公信力。积极宣传募捐活动中的先进典型,激发社会各界的爱心,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慈善事业。
三、资金使用
此次募捐活动所接收的捐款将全部用于醴陵慈善事业的发展。按照扶老助残、救孤济困、助学助医、赈灾等根本宗旨,科学设置慈善救助项目,把解决弱势群体最现实、最需要、最迫切的困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加大慈善救助力度,努力提高救助实效,确保让捐赠对象放心、让受助群众满意。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慈善会所接收的善款用途, 接受市财政、审计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,并将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醴陵市慈善会
二0一二年四月二日